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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卫生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谈“收支两条线”管理
编辑:市一医院  日期:2000-8-8



    卫生部、财政部近日下发了《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县及县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院从今年7月1日起对医疗机构的药 品收支结余全部上交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经考核后统筹安排,合理返还。这项制度的实行将对医疗卫生行业产 生深远的影响。近日,记者就这个《暂行办法》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卫 生部有关方面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药品收支结余上交”不是指“15%批零差 价”和规定的折扣收入即药品毛利收入上交,而是指医院药品毛利收 入扣除院内药品流通成本(仓储、损耗、药房人员工资成本、药房固 定资产折旧以及应摊派的医院管理成本)后的药品纯收入上交。执行 这一办法,要求医院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有关方面也将严格对医 院药品成本进行审核。
      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是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 题。这位负责人指出,多年来我国医疗机构的补偿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即政府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销售的差价收入。在政府补助和医 疗服务收费补偿不足的情况下,药品销售的差价收入对医疗机构补偿 确实有其积极的作用。但是,也造成了一些医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出现大处方、滥开贵重药等消极现象,与药品虚高定价、高额回扣等 现象叠加在一起,致使医药费用不合理地过快增长,超出了社会的承 受能力,损害了群众利益,加重了国家和社会的负担,损害了医疗行 业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中央领导对此不满意,广大群众 对此不满意,我们医务人员自己也不满意。从制度上解决医疗机构“ 以药养医”所带来的弊端已是当务之急。
      针对医疗卫生行业有些人担心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会大幅度 降低医院收入的疑虑,这位负责人指出,对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将从机制上消除医疗机构多卖药的内在动力。同时,国家在政 策上已经明确,要通过规范财政补助,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来理顺 医院补偿机制。因此,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是逐步理顺医疗机构补偿 结构,改变“以药养医”局面的重要环节。“以药养医”是一种最不 经济的补偿方式。它促使医院为取得数额不大的药品批零差价而多开 药,在自身取得经济收入的同时消耗掉大量的社会资源,还会给病人 造成药源性的损伤。对药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目的是改革医疗 机构的经济补偿方式,切断医院与药品营销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控 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合理用药。
      这位负责人提出,医疗机构上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财政社 会保障基金专户的药品收支结余虽然最后又回到医院,但返还前有关 部门将考核该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平均门诊人次费用、 平均住院床日费用等项指标,结合考核情况核定各个医院的返还金额。 这样,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间的直接利益联系在收支两条线的体制下 被切断,体现了医院药品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改革方向。
      医疗机构做好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还需要各方的支持配合。财 政部有关人士在谈及《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时强调, 医疗机构将药品收支结余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财政部门一定 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规定规范管理。医院的药品 收支结余上交资金要全部用于弥补医院的医疗成本和医院发展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事业。对上交财政社会保障专户的药品收支 结余资金,财政部门不得挤占挪用,也不能用于抵顶财政应拨款项。 财政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按照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原则,认 真考核、准确测算各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特别注意及时将医疗机构 上交的药品收支结余资金返还给医疗机构和有关方面,以免影响医疗 机构的业务活动。 (2000.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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