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领导机构:
1、 主任:谭家驹
2、 副主任:谭伟棠 刘永耀 周明
3、 委员:张寿源 李庆生 尹芳 张莉 王晋
陈飞霞 刘燕珍 陈艳秋
二、控烟工作职责:
1、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监督管理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2、各科室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在诊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公共活动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4、设立禁止吸烟检查员(门诊由分诊台护士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病区由护士长负责),负责对在本科内禁止吸烟区内吸烟者予以劝 阻、制止或处理。
5、被动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中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6、医护人员是人类健康的维护者,应当在控制烟草危害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劝阻吸烟者戒烟的责任和义务。
7、信息宣传科负责宣传报道控烟工作情况,定期在医院宣传栏出版控烟知识、宣传活动。
三、控烟工作制度
1、医院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2、制定控制吸烟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奖惩办法。
3、任何人(包括就医、探病人员)都不能在医院内吸烟。
4、将“遵守医院控制吸烟规章”作为全院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5、医院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室内张贴和摆放市卫生局统一印刷的禁止吸烟标志。
6、每年定期开展向职工、就医者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活动并有记录。
7、100%的医务人员和大多数就医者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科学知识。
8、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香烟广告。
9、医院诊室、会议室、图书馆、公共办公室等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场所吸烟,并且不得在这些场所放置烟具和附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10、在禁止吸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11、对在院内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医院所有职工均有权劝阻、劝其离开禁烟区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12、医院控烟委员会负责该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