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医院整改措施=>阅读信息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控烟委员会
来源:市一医院  日期:2005-9-8

一、    组织领导机构:

1、         主任:谭家驹

2、         副主任:谭伟棠  刘永耀  周明

3、         委员:张寿源   李庆生  尹芳  张莉  王晋 

陈飞霞 刘燕珍  陈艳秋

 

二、控烟工作职责:

        1、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监督管理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2、各科室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在诊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公共活动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4、设立禁止吸烟检查员(门诊由分诊台护士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病区由护士长负责),负责对在本科内禁止吸烟区内吸烟者予以劝 阻、制止或处理。

5、被动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中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6、医护人员是人类健康的维护者,应当在控制烟草危害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劝阻吸烟者戒烟的责任和义务。

7、信息宣传科负责宣传报道控烟工作情况,定期在医院宣传栏出版控烟知识、宣传活动。

 

三、控烟工作制度

 

1、医院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2、制定控制吸烟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奖惩办法。

3、任何人(包括就医、探病人员)都不能在医院内吸烟。

4、将“遵守医院控制吸烟规章”作为全院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5、医院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室内张贴和摆放市卫生局统一印刷的禁止吸烟标志。

6、每年定期开展向职工、就医者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活动并有记录。

7、100%的医务人员和大多数就医者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科学知识。

8、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香烟广告。

9、医院诊室、会议室、图书馆、公共办公室等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场所吸烟,并且不得在这些场所放置烟具和附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10、在禁止吸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11、对在院内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医院所有职工均有权劝阻、劝其离开禁烟区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12、医院控烟委员会负责该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和监督。

 

        

 

E-Mail给好友】 【发表评论】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常用急救小常识二,“食物中毒”怎么办?
健康教育学校为老干部送去“脑卒中”防治知识
关于规范门诊疫苗接种的通 知
特殊的生日聚会
国庆节放假通知
中纪委、卫生部领导视查我院
关于取消网上挂号和电话挂号优先看病的通知
老年人别轻视低血压危害
光盘这样放会危害健康
抗癌更需克服恐惧心理
 新闻短信发送
  赶快把这条新闻浓缩成一条短信,发给你想发的人吧!
短信内容:
对方手机号:   [最多1个] (半角逗号分隔;0.10元/条)
署  名:
你的手机号: 密码:
 
论坛最新贴 论坛精华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