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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必须1小时内上报
来源:佛山日报  日期:2007-9-1 11:58:27

  本报讯 记者吴岚岚 通讯员熊英报道:昨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今后,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发生后1个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据悉,截至6月底,我市已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级专项应急预案33件,部门应急预案109件,各区、镇(街道)、社区、企业和学校大都制订了应急预案,部分重点专项预案正在抓紧制订或修订,初步形成了“政府协调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应急预案运作机制。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5月挂牌成立,主要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并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

  市应急办主任古国伟在会上传达了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南海区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代表分别作了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介绍。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应急委副主任冼瑞伦总结了我市今年上半年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事故灾难的发生情况和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他强调,要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到今年年底前,各区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要扩大预案覆盖面,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2008年底完成相关预案编制工作。要通过应急实践和演练,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同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要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特别是企业要加强岗位安全生产培训,学校要加强各种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其“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作用。

  信息报告是应急处置的重要一环,冼瑞伦强调,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构建全覆盖的信息网络,明确基层信息报告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要重点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近期特别要对洪涝灾害、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发挥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作用,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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